彰化一名87老翁,公務人員退休,享有退休金,三個子女各自成家,他跟妻兒關係並不好,太太住兒子家,他在社區廣告刊登「徵老伴,1萬8起」,要住在一起,希望可以「蓋棉被純聊天」。
刊登廣告的廣告的是他,住在彰化社頭的老先生。
徵老伴老先生:「有的嫌我們太老有的素質太差嫌錢少,(來應徵)兩個條件都不合適。」
老先生姓蕭,今年87歲,是公務人員退休,享有退休金。他有3名子女各自成家,也有妻子,住在兒子家,他登廣告徵老伴,妻兒並不知情。
徵老伴老先生:「(你太太沒意見嗎)離開10多年了,(離開10多年了你們有辦離婚嗎)沒有。」
有太太,卻徵老伴,也希望一起「蓋棉被純聊天」,他說自己年紀大了,只是想有人作伴,還說目前有一名應徵者住在家裡,已經三年,但是他不太滿意,想換人,如此行徑民眾看法兩極。
民眾:「他不是失婚的狀態然後又徵老伴,我是覺得某種意義上他更像徵一個看護。」
民眾:「如果對方是真的他想找一個老伴,那這個我是認同的,我們人最需要就是一個陪伴。」
老翁和妻兒關係並不好,沒有同住,他孤單想找女伴,法律許可嗎?
律師就法律觀點提出警告,也提醒,就算沒有發生性行為,沒有違法,有婚姻關係情況下,社會觀感上很難被接受。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