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外海蓋離岸風電場,交通部航港局修正了航道規定,就有漁民集結抗議,風電場週遭被規定不能捕漁,漁船從過去在10海浬內捕漁,被限縮到只剩3海浬,加上12月就是烏魚子季,影響生計,彰縣農業處表示,建議航港局是否在非商船經過時段,應開放漁船捕漁。
漁民:「漁民已經沒有半個地方可以抓魚了,生存都成問題了,裡面要設風場外面也風場,你叫漁民去哪裡生活。」
也就是說,以往漁民們,出海捕漁的範圍,從沿岸往外10海浬內,哪裡有魚往哪裡去,但現在離岸風電場加進來,漁船被迫,只能在3海浬內捕魚,少了7海浬漁民叫苦連天。
彰化區漁會線西辦事處主任施能超:「12月初烏魚子季到了,牠來在航道我們也不能進去抓,這是要怎麼辦。」
不只捕魚範圍受限,還多了航行警戒區,船隻進入前8小時都要通報,夾在風電場的海域,還規定航行方向,在這區船隻只能通行,不能停留。
彰縣農業處長邱奕志:「確實影響漁民捕漁的權益,希望航港局考量在沒有商船經過的時間下,是不是可以允許漁民來捕漁。」
為離岸風電場,訂下的航行指南,讓西部沿海漁民對未來,只覺得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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