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道選手「小清新」文姿云,因為合約問題,和前經紀公司撕破臉,雙方互告,法院判決出爐,前經紀公司要賠35萬,而公司原本向文姿云求償的200多萬,全部都被駁回。

文姿云前經紀人張先生:「就覺得說你們只是我請來的,並不是我的經紀人在跟我討論這些,突然間就片面請律師對我們提告,就告我們了。」

文姿云委任律師:「理念跟觀念相處都發生很多摩擦,任何在委託關係當中想要終止就可以終止,像一個恐怖情人一樣,一直不斷騷擾文姿云。」
文姿云認為張姓前經紀人對外宣稱違約,卻又擅自使用他的照片打廣告,已經侵害肖像權和名譽權,要求賠償積欠36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扣除必要的支出後,必須賠償文姿云35.5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