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道選手「小清新」文姿云,因為合約問題,和前經紀公司撕破臉,雙方互告,法院判決出爐,前經紀公司要賠35萬,而公司原本向文姿云求償的200多萬,全部都被駁回。
文姿云前經紀人張先生:「就覺得說你們只是我請來的,並不是我的經紀人在跟我討論這些,突然間就片面請律師對我們提告,就告我們了。」
文姿云和經紀公司在2015年簽訂專任委託契約書後,發現理念不合,去年片面解約未獲同意,文姿云提告並且求償60萬元,遭前東家反控違約,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已經沒有合約關係。
文姿云委任律師:「理念跟觀念相處都發生很多摩擦,任何在委託關係當中想要終止就可以終止,像一個恐怖情人一樣,一直不斷騷擾文姿云。」
文姿云認為張姓前經紀人對外宣稱違約,卻又擅自使用他的照片打廣告,已經侵害肖像權和名譽權,要求賠償積欠36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扣除必要的支出後,必須賠償文姿云35.5萬。
前東家還控訴,文姿云過去擅自和運動品牌、北市體育局和知名飯店簽約合作,相關酬勞和贊助加上提前解約的損失,必須賠償234萬元,但法官認為無法舉證,遭受多少損失也無法清楚交代該如何拆帳償還,因此駁回所有訴求,全案還能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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