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有一名貿易商,在永安工業區旁買了一棟三層樓的透天厝,因為屋內瀰漫刺鼻惡臭受不了搬走,3年前被通知房屋下陷要撤離,他才知道地下被埋設排放工業廢水的涵管,他一氣之下申請國賠。
17年前花了將近400萬元買的房子,竟然下陷達24公分,還嚴重傾斜,根本不能住人,屋主說,其實這屋子他只住過2、3年!屋主:「發現整個屋裡很臭,時常都有化學味,甚至在洗澡的時候,要打開窗子。」
因為惡臭難忍搬了出去,沒想到,縣府在3年前發函通知他,說房屋下陷要緊急撤離,他才知道,地底下被埋設了兩條排放工業廢水的涵管,因為涵管破裂,沖走地基,房子才會傾斜。
屋主:「覺得很誇張,因為牽涉到縣府你不應該發執照,第二個經濟部工業管理局,對涵管必須要有管理責任。」
他痛批縣府違法核發建照,事後又疏於管理,因此,申請國家賠償重建費用344萬,結果僅判賠203萬,他說,自己的房子長期被涵管佔用,毀了還得自掏腰包重建,實在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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