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將高中以下的教職員,納入公費施打疫苗的第七類,裡頭還包括了校內工作人員,被認定規範太寬鬆,甚至還傳出,北市有學校家長會,希望把家長志工納入名單,不少人擔心成為好心肝翻版;教育局回應,警衛、廚工以及志工,都算是校內工作人員,目前教育部尚未有列冊標準。

不過,看看這施打對象的規範,上頭寫著高中職以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被外界人為,身分認定太寬鬆,甚至還傳出,有北市學校的家長會,希望把家長志工也納入施打對象。

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先前好心肝事件,因為牽扯到志工這兩個字,所以我想,地方政府可能也怕被批評,國中小的管轄權,是在地方政府,所以我是認為說,地方政府可以先提出一個,正當的說法讓中央去做參考。」
是不是擔心成為好心肝翻版,地方政府不敢輕易訂下規範?不過,教育界也有人提出其他看法。

就算有志工證,也不能代表他有在學校服務,如果訂定服務時數規範,也得看地方、中央怎麼規定,但目前,全台疫苗數量有限,乾脆做全面快篩,直接讓篩檢陽性的志工,不要進入校園確保其他師生安全。
疫情期間,防疫最重要,因此疫苗到底誰能打、誰不能打成為話題,也凸顯出民眾普遍心聲,只想快點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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