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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托育補助撥付 15日後送托至月底仍可領6千


發佈時間:2021/06/02 13:54
最後更新時間:2021/06/02 13:54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國內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全國第3級警戒期間,全國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暫停托育服務,衛福部社家署公布6月托育補助方式,15日至月底持續送托者,仍可領全月新台幣6000元補助。

鑑於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持續嚴竣,3級警戒延長至14日,為降低跨區傳播風險,全國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配合疫情警戒第3級期限,原則暫停托育服務。社會與家庭署昨天透過新聞稿說明6月托育補助領取方式,分為2種情形撥付。

 

第1類是家長15日至30日期間如持續送托,可領取6月全月6000元托育補助;第2種為家長當月送托天數未達半個月,則可領取6月半個月托育補助,如家長實際支付托育費用低於托育補助,則依實際付費金額補助。

另外,社家署補充說明,若6月因第3級警戒標準未解除,導致家長全月未送托而自行照顧,則比照育兒津貼發放2500元額度,屆時會透過資訊系統撥付,家長無須申請。停托退費部分,社家署也有相關說明。

社家署表示,托嬰中心可參照「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第17點,兒童罹患疾病管制署公告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或其他傳染病,或配合停托者,依請假、配合停托日數退還平均月費(學期註冊費除以6個月,加上月費總和計算)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但不得少於4成。
 

居家保母則依與家長雙方簽訂托育契約辦理,如未於契約規定者,得由雙方共同研議增訂於契約;或參考托嬰中心作法,依請假、配合停托日數退還月費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且不得少於4成。

社家署表示,考量6月上半月無收托事實,建議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暫先不向家長收取費用,等實際送托後再依6月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配合防疫停托期間的收入損失,正爭取納入紓困對象,後續由行政院統一對外說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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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托育補助#托嬰#三級警戒#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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