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一名工程師去年透過房仲,買下竹北一戶住宅,事後查實價登錄,卻發現坪數縮水近6坪,損失150萬元,消保官認為業者有疏失,事後對房仲開罰27萬6千元。房仲業者回應,賣屋時誤植坪數,但簽約前發現已經更正,客戶在知情下才簽約,他們也願意以原價買回。
當事人高先生「他當初給予我們的房屋介紹是57坪,那我們用這57坪跟屋主進行喊價交易,後來成交之後,我們在實價登錄上卻發現,他實價登錄是51坪,等於少了6坪對我來講約損失了150萬左右。」
高先生當初是參考同一社區同坪數的交易價格,才決定要成交的買方指控,實價登錄坪數縮水,從57坪多變成51坪多少了將近6坪跟房仲反映對方卻說,登記錯誤只是個小缺失,願意退還1%以表達誠意,表示100多萬損失跟他們沒有關係。
當事人高先生:「我當初找他們的時候,他們只認為是些許的損失,然後也是怪我這邊,自己不看清楚合約,做錯了還要怪誰。」
對此房仲業者也發出聲明強調,在介紹時雖誤植坪數,但簽約之前就有發現也即時更正了,是在客戶知情下才簽約,也願意以原價買回,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也將持續跟客戶做協調。
業者說詞高先生不買單,堅持不要和解金要求消保官行政調查,而消保官也認定,房仲業者告知買家的坪數確實跟刊登的不同,依消保法剝奪所得仲介費利益,27萬6千元作為裁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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