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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岳母逼「買市區新房給女兒」 台中男愣:台北習俗?

編輯 廖子盼 報導
發佈時間:2020/12/29 16:32
最後更新時間:2020/12/29 16:33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若要從情侶升格為夫妻,小倆口必定得克服種種考驗,近日一名男網友透露,台中人的他準備和台北人女友步入婚姻,不過準岳母開出「2條件」令他相當困擾,導致小倆口幾乎天天吵架,男網友無奈詢問,「各位大大台北有這樣的習俗要求嗎?還是我女友是特別要求」?

這名男網友26日在FB粉絲專頁「靠北婚姻2.0」發文表示,自己和女友從大學期間開始交往,畢業後入社會4年打算結婚,不過自己爸媽和女友爸媽意見不合,導致承受不少壓力的他們幾乎天天吵架。

 

(圖/翻攝自靠北婚姻2.0)

原PO提到,女方請媒婆來談,提出他們要求,女友媽媽說她不收禮金、聘金,只希望餅錢及購買新房的錢由男方支付,對方還要求必須買市區新房子,而且要登記女友名下,頭期款和房貸由男方負擔。由於市區新房跟郊區或中古屋房價差380萬元以上,因此原PO爸媽希望能購買中古屋或非蛋黃區的房子,而且自己存款不夠,頭期款是請爸媽拿錢支付,自己背房貸,「我希望買房金額不要太高,我目前能力範圍每月最多繳2.6萬的房貸」。

此外,原PO爸媽認為10年內的中古屋,只要裝潢後就跟新房一樣,認為可購買市區10年內中古屋,不過女友媽媽覺得女兒必須住新房,新房才不會有霉氣、晦氣,而且還不會買到凶宅,對方稱結婚是喜氣,只能使用新的東西,買房也是只能買新房,而且不動產地址、地點最重要,因此只能買在市區蛋黃黃金地點,另外還要求買房必須登記在她女兒名下,給她女兒保障,由於雙方一直談不攏,晚輩的他們承受各種壓力,原PO無奈表示,「各位大大台北有這樣的習俗要求嗎?還是我女友是特別要求?結個婚好難啊」!

 
此文一出後,立刻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回應,「你們倆自己商量好,自己決定就好,只有你們自己能決定怎麼過日子,如果對未來沒共識,那也不用結了」、「男的難道就不需要保障?萬一女的出軌把房子賣掉怎麼辦」、「為什麼買房一定要登記女方名字?不是該登記男女雙方名字嗎?」、「搞得這麼不開心,我也覺得不要結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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