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自明年元旦起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作為相關建設等,新北市府指出,1度徵收新台幣5元,平均每戶每月約繳100至150元水費;中低收入戶每戶徵收每度1.5元,低收入戶免收。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新北市自民國86年起推動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今年10月28日公布實施「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將自110年1月1日起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新北市水利局污水設施科長黃銘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指出,目前六都中僅新北市尚未開徵,除基於使用者付費,另也考慮到若無擬定相關自治條例,將影響中央的污水下水道補助款。
水利局表示,費率與台北市、高雄市相同,1度徵收5元,以平均每戶每月用水量20至30度計,平均每戶每月約需多繳100到150元,並隨自來水水費附徵。
水利局表示,市民有是否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疑問,可至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官網進入/業務專區/汙水設施科/新北市汙水下水道GIS系統/點選用戶接管查詢,即可查詢是否接管,或撥打新北市免付費電話0800-230-001將有專人協助查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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