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宣示打炒房決心,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實價登錄2.0修法,將成交案件的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簽約後30天內,也要即時登錄,更加重申報登錄資訊不實的罰則,經處罰仍未改正者,最高可罰75萬元。
行政院日前提出5大招打炒房,為完備相關法律,行政院明天院會將討論「實價登錄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為促進申報登錄資訊更為透明、正確,草案修正,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從現行30戶為一單位,改為逐戶登錄,將成交案件的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另增訂地方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相關規定。
草案中也增訂,自行銷售預售屋者,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應在簽訂買賣契約書日起30天內申報登錄。
為遏止當事人刻意利用資訊缺乏或不實炒作哄抬情事,草案中對於屢不改正者,也修法加重罰鍰額度。
現行申報登錄資訊不實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草案增訂經處罰3次仍未改正者,按次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草案也增訂,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申報登錄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及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前應報備查規定的罰則。
此外,行政院會明天也將討論「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恢復將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課稅,壓縮租稅規避空間,健全稅制公平。
不過,為避免影響新創籌資,條例擬給予新創5年緩衝期,5年內有獲利、移轉持股可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促進新創等產業發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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