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拍板12月起接送未滿7歲童上下車,臨停無3分鐘限制。新北市府今天公布「不含等待時間」、「只可在黃線」、「紅線臨停如無妨礙人車通行則予以勸導」等標準,強調從寬認定。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上午召開記者會,交通安全科長林昭賢指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黃線不可臨停超過3分鐘,違者可依法處以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但接送行動不便人士不在此限。
林昭賢說,考慮到7歲以下學童生理和外在統合能力不好,需要家長陪同照顧,12月起將比照行動不便人士,可不受臨停3分鐘限制。
針對未來家長到校接送學童上下課,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李仁寧說,認定標準為「不含等待時間」、「只可在黃線」、「紅線臨停如無妨礙人車通行則依權責勸導」。
李仁寧說,考慮到每個家長接送學童上下課的時間不一致,只要接近上下課時間,時間上會從寬認定,但在檢舉部分將嚴加審核,會根據影片和照片、有沒有接送行為人等做綜合判斷,有特殊情況也會跟學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判斷,若不是原本的上下課時間,即依一般法規處理。
媒體詢及是否會在學校周邊劃設更多黃線,林昭賢表示,會視學校需求彈性檢討,目前市府也在家長接送區試辦智慧臨時停車,後續會繼續推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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