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女子今年27歲,民國85年還沒滿3歲,她的單親媽媽開計程車不慎墜落澄清湖,沒想到幾年後女孩從沒見過面的爸爸,竟然用她的人頭向自來水公司提告,官司敗訴,法院還向少女追繳訴訟費,查封少女戶頭8403元,直到女孩23歲那年才撤回強制執行程序,訴訟費才免賠,律師也曾在網路分享她遭遇,被稱為「台版悲慘世界」。
媽媽意外身亡,年幼的女童沒有拿到半毛錢的遺產,未滿三歲的小女孩改由祖母扶養,民國93年她11歲,從未見過面的爸爸以監護人身分為小女孩主張去打官司告水公司,並請求訴訟救助,但一審二審都敗訴,因為超過侵權行為的時效,當年小女孩已經是11歲的少女,始終不知情,也從沒見過爸爸,隔年法院裁定,訴訟費7萬多由少女負擔,並查封她戶頭僅剩的8403元。
記者黃筱淇:「直到105年的1月,7萬多塊訴訟費加上利息,已經是13萬多,而到了同一年10月,法院才撤回強制執行程序。」
法院參考2015年,高雄市每個月每人最低消費1萬2千多,可見女孩被查封的8千多確實是日常生活所需,訴訟款項才沒收取。
女孩的遭遇,曾幫忙打官司的律師三年前分享網路,破題就叫「貧女8403」哭泣事件簿,弱勢貧女遭欺壓,被堪稱為現代版悲慘世界,如今司法院通過修法,這個月24日通過民事訴訟法第114條之1修正草案,規定受訴訟救助的兒童及少年,如在官司結束後,需要負擔訴訟費,導致生計受影響,可免除或減輕訴訟費,至於真實故事中的少女如今27歲,不願出面受訪,律師也不便代為說明,心疼的是,她從小沒媽媽,還被父親利用,獨自面對司法,這一路走來太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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