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日前行駛在國道上,因沒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被開罰3千元,讓他傻眼抱怨這樣收錢太誇張,引起網友熱議。對此,國道警察指出,未保持安全車距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所以這種罰單是常態性的並非意外。
這則貼文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台灣高速公路車太多,很難保持完美車距」、「若前後車原本距離夠,突然插進來一台車,使得距離不足那要罰誰」、「保持車距都會變成別人的超車空間」,不過也有網友覺得「被罰就認了阿,本來就應該保持安全距離」、「你看看照片中後面的車距再看看你的」、「說不定這張罰單日後會救了你一命」。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國道警察木柵分隊小隊長陳為德指出,分析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後,發現未保持安全車距的肇事因素相當高,所以這種罰單是常態性的。
交通部資料顯示,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大型車則要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若以行車時間計算,跟隨前車通過標誌或燈桿的間隔時間,小型車至少2秒、大型車至少要有3秒的時距,未保持車距恐被罰3千至6千元,所以若行駛時速90公里,小型車應保持45公尺、大型車則是7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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