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北泰山有電動機車門市,被民眾拍下照片,門市外機車格停滿試乘車輛,民眾指控停車位被霸占,但業者說是合法停放,試乘車不會長時間占用,但對此,新北交通局表示,不管車輛是待售、等維修,或是提供試乘,只要與營業有關,停在公共道路都是違規。
這家電動機車門市,除了賣車還有維修中心和換電站,上門車主不少,但看看門市外頭電動機車,車身有貼品牌廣告,還有車輛沒掛車牌,都並非一般民眾停放。
民眾:「它們又占著沒有走的話,我們沒地方放啊,有看過(占車位)啊,因為我會常來這個郵局,我已經出來移過(機車)好幾次。」
電動機車門市旁,就有牙醫郵局和超市,機車族停車需求大,大家想停車還得排隊等前面車主離開,還有民眾沒地方停,只能違規臨停紅線,或是停到一兩百公尺之外。
民眾:「你看這邊車這麼多,一直車都這麼多,很難找每次上班都花很多時間找車位。」
對此業者回應,門市試乘車是停放合法停車格,車輛會隨著試乘來來去去,不會長時間佔用,但也有民眾說,包括三重和圓山門市,也有占用車格情況。
新北交通局綜規科長吳政諺:「這種行為在法令上,是完全被禁止的不可以這麼處理。」
交通局回應,民眾遇到業者占用停車格,可向地方警方檢舉,法律規定汽機車買賣修理業,在道路停放待售或承修車輛,可處最高4800元罰鍰,由於新北市目前收費機車格,只有板橋府中商圈海山捷運站,和淡水老街周邊,三區域一共1884格每次收費20元。
雖然電動機車業者,自認是合法停放,但交通局強調,只要是與營業相關用途車輛,停在公共道路上,都是違規行為可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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