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再爆糾紛! 台北一名王小姐每月花3萬4千元租下套房,但入住這半年,不是冷氣噴水、就是地板滲水,不堪其擾告知房東。王小姐說,房東當時找師傅場勘,說維修只要2天時間,要他在施工狀態下繼續住,王小姐認為翻修不可能2、3天解決,讓她氣得搬離,卻被房東扣半個月押金,對此房東澄清人在國外,但仲介效率問題導致有時間差,地板滲水師傅判斷須等1周查看主因,但房客沒溝通直接搬家,才會依租約扣取押金。
出風口好幾滴水滴,租客王小姐指控,這已經是「常態」甚至無奈說屋況太差影響日常。
投訴人王小姐:「那台冷氣它是一開,水就開始噴就噴到書桌上,然後床上的冷氣開,就一直滴水滴到床上。」
投訴人王小姐vs.朋友:「只要踩過的地方,全部都是水對不對,它地板已經,你看這邊全都滲水有沒有。」
狼狽蹲在地上,水怎樣也擦不乾,王小姐更透漏,地板還會莫名滲水,去年9月底她每個月花3萬4千元租下,號稱「小豪宅套房」,不到一個月時間,她指控冷氣噴水,當初有告知房東卻不了了知,半年後地板滲水,房東找師傅場勘,認為是管線問題,需要把地板挖開大約兩天時間,但王小姐認為,房東要她施工同時,繼續住在套房不合理決定搬走,卻被房東扣半個月押金。
投訴人王小姐:「今天將心比心,你自己住在裡面,而且我是有花錢付房租的人欸,我為什麼要住在工地裡面,那工人今天來維修,那我是不能工作白天要釘在那邊,然後晚上再打掃嗎。」
房東回應仲介效率問題,造成溝通有「時間差」,強調冷氣漏水,有請仲介處理卻沒下文,房客後續也沒聯絡,地板滲水師傅勘查後,建議觀察一周,判斷問題主因,但房客未事先討論,自行決定提前搬家,才會依照租約扣押金。
律師劉韋廷:「漏水一直沒有辦法修繕完成,其實房客是可以跟房東解除合約,並且拿回他原本的押租金的,房東是不能夠依這個理由,反而來苛扣房客的押租金。」
溝通誤會造成糾紛,租客決定對簿公堂,讓司法做出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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