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才開始有臉書直播,後來發展出銷售模式類似電視購物,有物品展示和人員推銷,也像網購直接透過網路下單,但這樣的銷售行為由誰管呢?專家就點出,像遇到仿冒品屬於保智大隊管轄,而這些業者如果沒有公司登記,賣一、兩檔商品就倒了,民眾恐怕是求助無門。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我們這個消費者,或我們這個看直播的(人),我們就只有看到他而已,感受上你會跟他是一對一的互動,所以有溫度就會有衝動。」
細數過去知名的直播銷售賣家,真的是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模式結合電視購物跟網購,看得到商品,還有話術推銷,甚至時間限制,讓不少人衝動下單,專家認為,目前的銷售模式對買家的保障並不完備。
不像網購已經發展多年,直播是近幾年開始流行,直播賣東西相較之下更是剛竄起,到底直播主是賣家要負起售後責任,還是銷售員單純推銷為主,另外,平台要不要負責把關,都值得好好探討。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假設這些真的是假貨的話,我想權責單位是由保二總隊來做協助,甚至查緝這些仿冒品這是沒有問題的。商業司可能有時候負責一些平台公司登記,真的是要納入一些後續管理,不然網路直播它會衍生出一個問題,到時候我們會不會有這種低報或逃漏稅的問題,因為很多時候,假設他不是一個公司登記,也許這個平台就播這一檔就倒了。」
除了消費權益,網路直播主很多時候以個人魅力做號召,不管是草根性的談話,或是LOCAL表演方式,也容易引發觀看者不同解讀或不滿。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網路又有匿名性的特性,我們大概就有可能在網路上就變成開戰了,甚至上次我們也看到,他有時候直接衝到相關的直播間做挑釁或尋仇。」
直播賣東西屬於新興行業,是不是該有單一權責單位把關,或該不該有分級機制、內容事後審核,林林總總問題或許也能藉此機會,讓主管機關們好好討論,擬定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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