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為超速挨罰,竟氣到拿便利貼遮住照相機!去年一名計程車司機,因為不滿超速被拍,趁夜深人靜,拿了竿子用便利貼把測速照相機的鏡頭貼起來,還一次弄瞎五台,警方對他提起起毀損公物罪,原本一審法院判他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現在二審卻大逆轉,直接判他無罪。

基隆市交通隊長張豫立:「遮蔽測速照相桿的這個儀器,導致功能喪失這是個事實,因此我們是以毀損公物罪來做一個移送,後面我們尊重法院的判決。」

但基隆地方法院認為,雖然男子這麼做確實,讓照相機「暫時」喪失取締功能,但只要把便利貼撕下來,就可以回復使用,並沒有對照箱機本身造成「毀棄」或「損壞」,因此判男子無罪。

民眾:「這本來就是用來抓違規的,你把它貼住就是沒有用,就算沒有罪責至少也要罰罰錢之類的,我是覺得應該會有些輕微的懲處,但是不會到完全沒有懲處的這個樣子,我是覺得不太合理,不然大家都不滿就去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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