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一名朱姓機長因網路發表爭議言論,遭長榮以危害飛安2大過暨免職處分,機師工會今天凌晨發表聲明指出,懲處違反勞動法根本原則,工會將全力協助當事人進行申訴救濟。
長榮航空一名朱姓機長因在臉書煽動他人企圖加害公司員工、傳播挑釁言詞製造恐慌,長榮航空認為其行為嚴重危害飛安,經召開紀律評議委員會,依相關事證進行討論後,公司處以2大過暨免職處分。
對此,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工會在獲知此事第一時間後,即已著手全力協助當事人,並將於14天內進行申訴救濟,待後續再次調查,工會將在尊重當事人意願,保障會員工作權為最高原則的前提下,盡全力給予當事人所需的協助。
工會指出,長榮航空以「破壞飛行安全、減損公司形象」為由,做出最嚴重剝奪工作權懲處,明顯違反勞動法根本原則「解雇作為最後手段」的比例原則,任何涉及剝奪員工工作權的懲處,恐讓公司內部勞資關係與上萬名員工的工作士氣,遭受更進一步的負面打擊,期許長榮航空公司重新考量後,能做出合乎比例原則的妥適調整。
最後,工會也呼籲長榮航空公司,尊重每名員工在言論自由保障「限度內」的一切發言,同時也提醒每一名工會會員,格外留意並謹慎衡量發表於社群媒體等管道的公開言論,避免進一步激化內部員工彼此間對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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