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才發現綜所稅錯報怎麼辦,高雄國稅局表示,不論是基本資料錯誤、要增減扶養親屬或補報所得,儘快來更正申報就對了;在國稅局核定申報內容前,也能要求改為適用列舉扣除額。
今年綜所稅結算申報期間已於5月31日截止,但有民眾詢問,如果現在才發現申報內容有誤怎麼辦,會不會因此產生罰鍰。
高雄國稅局說明,若發現5月綜所稅申報資料有誤,提醒儘快來辦理更正申報,在沒被檢舉或被國稅局查到前,仍可免罰。更正申報後,如果需要補繳稅額,國稅局會請民眾限期繳納,如期繳納者,只須加徵利息,但若逾期未繳,就須再另外加徵滯納金。
高雄國稅局也提醒,由於申報期間已過,更正申報只能以人工方式辦理,不適用網路及二維條碼申報。需要補繳稅款者,也不能再使用信用卡、銀行帳戶委託取款、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或行動支付等繳稅方式,只能填寫自動補報繳稅額繳款書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
至於更正方式,民眾須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的申報書,並在申報書空白處註明「更正申報」。5月原先採用稅額試算申報者,可註明稅額試算檔案編號,原先用網路、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者,則可註明原先申報書的收件編號和日期。
填妥後再將更正申報書以臨櫃或郵寄方式,送交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更正。
高雄國稅局指出,如果更正內容涉及將標準扣除額變更為適用列舉扣除額,一定要在國稅局核定申報內容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併同更正申報書向戶籍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國稅局將陸續在7月31日首批退稅前,進行申報案件核定,呼籲有更正需要者,儘快提出申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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