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真的要看仔細,一位王先生透過房仲,買蘆洲一棟五樓公寓,購買之前房仲說房子有漏水過,但已經修繕完畢,王先生不疑有他,付完七百萬房款取屋,但隔天卻發現,房子不只還在漏水,在封閉的天花板上,甚至有剝落鋼筋,找技師來驗發現氯離子過高,對此王先不滿,認為前屋主跟房仲沒有檢查清楚,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指著天花板的裸露鋼筋,輕輕一剝就掉了一塊鐵屑,王先生好無奈,花了700萬買的新房,在交屋之後,才發現竟然是海砂屋跟漏水屋的結合體。
投訴人王先生:「檢測出來之後,就是氯離子過高,就等於說1.2多,應該是有海砂屋的價格,但是我們不了解這個行情。」
投訴人王先生VS.房仲:「你是有跟我說這是沒海砂屋嗎?不是我們沒檢查海砂,沒有檢查海砂屋,你也沒看到(鋼筋外露),你不能說我就有看到,不是啦你不能說你完全都不知道。」
找上房仲爭議,房仲表示都有明確告知,鋼筋剝落是在封閉天花板內,前屋主沒告知真的看不出來,王先生無奈,因為舊家房租還在繳,新家破爛還有著房貸要付求助無門,對此房仲業者總部表示,業務個人有明確告知,也釋出善意要來協助買賣雙方。
遭控訴房仲公司公關:「前屋主也釋出誠意,要原價買回或者要減低價金的部分,那目前買方是要求賠償半價(350萬),這個部分跟屋主的認知,有點落差啦。」
若是連鎖直營店,由總部管理,包括凶宅、輻射屋、海砂屋、漏水,都有保障檢驗制度,加盟店和私人屬於個人業務承接,較無保障大多是私下談約和解,消保官表示,雖然出賣人的物品瑕疵擔保義務,可以透過特約免除或限制,但如果賣方本人或委託仲介,故意不告知瑕疵,依民法第366條的規定,上述特約就會無效,未來究竟要原價買回還是付款補強結構,雙方還得視情況進一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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