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由於通訊軟體發達,尤其LINE的使用更是在台灣十分普遍,不少長官和上司常會在下班或假日期間,透過傳LINE訊息指派工作,許多人敢怒不敢言。但現在如果繼續這樣做,這被認定是為工作時間,資方得發加班費,若沒按實發放,雇主恐被處罰最低2萬元、最高100萬元。
勞動部表示,若是勞工在休息期間,仍接獲上司或主管透過電話或通訊軟體等方式要求工作,勞工可自行記錄工時的起迄時間外,並且截圖當時的對話紀錄當爭具,要求雇主補登工時,以免對方不認帳。雇主事後也得依法加發加班費,若是違反規定,勞工可打1955專線申訴。
先前就有勞工在非上班時間接獲雇主訊息,要求得完成雇主指定的工作內容,事後遭到新北市仲裁委員認定,屬於明顯的加班事實,雇主得給付加班費,成為全台的首例。
勞動部表示,若是雇主並未給予加班費,將予以罰鍰2萬元、最高可罰100萬元。只是這也被質疑有太多模糊地帶,定義恐不夠明確,未來恐見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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