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洗面乳,遭點出使用的微粒分子,是使用塑膠成分的合成蠟,環保署接獲個案,表示一開始法令沒有明文禁止合成蠟,開會討論之後,將合成蠟列入塑膠成分,禁止使用,從開會完後發函生效,未來如果有清潔用品使用到合成蠟,依法將開罰6到30萬。

環保署接獲個案,表示知名大廠洗面乳,含有塑膠微粒送檢報告出爐,這款洗面乳中的固體顆粒,含有合成蠟成分環保署表示一般塑膠材質微粒由聚合物組成,分子量約在2萬以上,而合成蠟是由塑膠成分之一的乙烯聚合而成,分子量不到1000,法規並沒有明文禁止業者用合成蠟,環保署開會討論,最後認定合成蠟為塑膠顆粒,禁止使用。

洗面乳所屬公司發聲明澄清,表示環保署107年起,就規定不得製造、販賣含塑膠微粒產品,強調洗面乳成分完全符合現行規定。」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第一個就是說,我們不能再用這樣的配方,必須要下架,不要使用這樣的產品,我們正準備這一、兩天準備來發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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