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過年前存百萬買下人生第一輛車,希望車輛是「新的」而非展示車,儘管交車前跟業者確認過,仍買到一輛展示車,氣得他要求退車退費,但對方僅願意賠償車輛保養、美容,投訴人已向消保官申訴!而遭指控的賣車業者不願受訪,僅解釋以低於市價售出,當初因為成交太快,沒跟交車中心確認清楚,對於退車退費要求,有待總公司評估!
人生第一輛車,希望車子是最新的,投訴人交車前還特別詢問。
投訴人:「他很明確在LINE裡面跟我說,是新車結果到最後說這台是展示車,這已經涉及業務詐欺了。」
一一指出,交車時發現,車後座有不明污漬,底盤排氣管也有生鏽痕跡,藍芽系統也有其他使用者名字,而且排檔桿鋼琴烤漆面板有刮痕、左側A柱也有,當時業者找來美容公司打蠟!投訴人說,過年前以105萬4成交,2/2交車,8日再開上路時,車輛無法過電!再度詢問業者,對方才坦承是展示車!
賣車業者vs.投訴人:「這部車子是從交車中心拖回來的,所以我單從里程數還有車輛的狀況去判斷,我會覺得OK這是全新的沒有問題,那這是我的疏失啦。」
業者事後,允諾三次保養、一次美容,當作賠償,投訴人無法接受,已向消保官申訴!
遭投訴賣車業者,因為沒總公司同意,無法受訪,但解釋這輛車是2018年庫存車,市價118.4萬,已經優惠以展示車價格,105.4萬賣出,強調過年前從簽約到領牌只有2小時時間,沒跟交車中心確認新車還是展示車,坦承有疏失,但對於退車退費要求,得由總公司評估。而投訴人也很無奈,揚言廠商再不處理,將提告詐欺、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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