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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人罰3千!姐弟22年前簽「馬關條約」 結局暖哭

編輯 賴俊佑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1/10 22:03
最後更新時間:2019/01/10 22:05
圖/翻攝自 PTT
圖/翻攝自 PTT

兄弟姊妹難免吵架,但這份「停戰協議」實在讓人會心一笑!一名女網友在PTT分享和弟弟小時候的趣事,兩人在某天吵架後簽下「馬關條約」,約定姐姐長大後不能結婚,如果違約要給弟弟3000元,如果真的要結婚只能「住在家附近」,童顏童語的內容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女網友在PTT曬出2張照片,透露小時候玩具不多,最常和弟弟玩,當然也會吵、打架,「某天不知發什麼神經簽了『馬關條約』」姐弟倆在一張紙的正反面寫下各自的條約,還特地畫了四個方框,寫下「馬關條約」四個字。

 

圖/翻攝自 PTT

弟弟的那一面寫著「姐姐結婚的時候,媽媽要跟姊姊的老公說,『要住在我們家的附近』」除了要求姐姐外,他也自己承諾「我老婆如果不孝順媽嗎,就把她趕出去」。
 
而原PO則在另一面寫下「民國85年8月2日星期五,姊弟二人在家裡說好,姊姊長大後永遠不結婚,如果姊姊反諾(違反)條約,就要罰3000元」文末還有兩人簽章的字跡。

 
圖/翻攝自 PTT

原PO欣慰表示,「可想而知...我付了3000大洋,小時候真的不要亂簽約,而且我弟居然保存到我結婚!但老實說長大後我們感情還不錯,每天都聊Line,比跟老公聊天的次數還多呢!有手足真好」。
 
另外,原PO提到之所以會立下「不婚條款」是因為當時不想結婚,沒想到前幾年她結婚時,弟弟竟然還保留著這份「馬關條約」,雖然對方根本忘記3000元這件事,但她還是在婚禮曬出這2張照片,並為了感謝弟弟在籌備婚禮時幫了許多忙,所以她就以這個條約當作依據,包了3000元紅包給弟弟。

圖/翻攝自 PTT

網友看完這篇溫馨又好笑的貼文,留言「可愛,還簽名蓋章」、「弟弟根本姊控吧」、「弟弟穩賺不賠,真是不平等條約」、「所以當初老公迎娶闖關的最後一關是弟弟守的嗎」、「弟弟很後悔,應該寫三千萬」、「我猜是因為國小的歷史只學到馬關條約,所以才取馬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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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人#馬關條約#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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