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車禍當時雖然一對情侶受傷,但有28台汽機車毀損,受害車組成聯盟,甚至有車主花了5萬多元的維修費,自己修車,但肇事司機事發相隔四個月,遲遲沒有賠償,也沒有主動聯繫,甚至出席調解委員會,也沈默一小時,調解失敗。
林小姐的車,當時就被其他車輛,緊緊夾住,受損嚴重。
受害人:「這邊都是新的,這邊就有色差。」
受害人:「他說他沒錢然後沒有沒工作,因為他說他車子壞掉了沒辦法工作。」
受害人直指,對方處理態度消極,另外一輛被撞的毀損車,是重機等級31個零件得全部換新,要價5萬7千元,當天總共有28輛汽機車受損,唯一受傷的一對情侶,其實有和司機開協調會,但也調解失敗。
記者楊雅琳:「當時雙方,進到這間調解室裡頭,8日下午2點他們相約在這,情侶表示說司機在整協調過程,1小時當中都沒有說話,因此調解沒有結果。」
受傷情侶描述,當時他們提出賠償金額,希望獲得120萬140萬,但司機一人出席,沒有律師陪同,就是靜靜看著桌子,沒有回應無法調解,案件又送回地檢署,受害者已經組成聯盟要求賠償,但指控司機跟車隊,態度消極。
當事車隊:「如果說車隊這裡有接獲法院通知的話,我們會安排法務同仁,或者律師專業同仁來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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