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悲歌!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奪走14條人命,3名護理師和2名照顧服務員第一時間在火場搶救病患,新北地檢署日前卻將5人由證人轉列業務過失致死被告。對此,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司法程序上有些所謂的「系統性錯誤」,和普悠瑪事件一樣,是基層人員的悲哀。
呂秋遠的PO文中指出,檢方以「護理師沒盡責監督,讓病患帶不應該帶的氣墊床,以及火災當下有沒有照應變計畫疏散」,將當時在場的護理師轉列為被告,「要起訴都可以振振有詞,但是道理上聽起來就不太舒服。」
他認為,確實院方該制止病患將私人電器攜入院內,然而遇到客訴時,高層卻是處置護理師。在以客為尊的台灣,醫院要求人員要「視病如親」,同時又要他們嚴格執行「非醫療」的規則,「但當客戶們抗議時,高層能不能拿出肩膀讓護理人員依靠?」
「如果你任務失敗,當局不會承認你的存在」,呂秋遠引用電影台詞比喻前線人員的處境,因為事件發生時,倒楣的都是他們;這次醫護人員容許病患私自攜帶電動床,導致電線走火發生悲劇,看似人員沒盡到監督醫院安全的責任,「但誰能給他們一個肩膀保證不會被算帳?沒事就沒事,有事誰負責?」
他也提到,現在衛服部雖然將「護病比」入法,但取的是全天3班護病比的平均值,人力還是不足,連基本的1比7都無法達標,除了照顧病患,人員還得熟悉逃生路線、演練災難SOP,一不小心就要背上刑責,「這是護理師的錯,還是系統性錯誤?」
呂秋遠無奈表示,人力不足、高層不挺的情況一直存在,當真的出事時還要基層人員自己承擔,並質疑業務過失致死罪的立法目的、「話都給有權力的人說就好,反正你們怎麼說,怎麼對」、「『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這是基層人員最無奈的寫照吧!」
網友看完後紛紛留下自己的看法,「護理師的工作是照顧病患還是糾察隊隨時消防安檢?」、「以客為尊=無理取鬧勝過專業」、「講的一套套是振振有詞,暗地裡都在推卸責任」、「出事時說你不照SOP,沒事時說為何沒有以客為尊」。
實習編輯/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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