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化妝品的民眾可以省下麻煩,食藥署今(1日)預告「輸入特定用途化妝品供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登記之限量」草案,未來民眾自行攜帶或以郵包、快遞等途徑輸入我國,每種至多12瓶 (盒、罐、包、袋),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可以不需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這項新政策預計明年年中上路。
據《蘋果》報導,食藥署代理科長張家榮表示,過去自國外攜帶特殊用途化妝品,不論數量多寡,皆需向食藥署申請核准,並填寫個人自用的核准同意書,未來新制上路後,不論是自行攜帶或以郵包、快遞等途徑輸入我國,每種至多12瓶 (盒、罐、包、袋),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海關都得放行,若超過公告數量,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5條第4項,其超量部分由海關責令限期退運或銷毀。只要沒有超過數量限制。
食藥署提醒,民眾如果購買防曬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等特定用途化粧品,產品若未經過主管機關查驗登記審查且無中文標示,擅自購買可能沒有注意產品用途、正確使用方式、注意事項等,有可能導致肌膚傷害,應盡量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過期產品。
實習編輯/許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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