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大陸男星高雲翔今年3月驚爆和製作人王晶在澳洲性侵一名36歲華裔女子被捕,日前高雲翔成功交保,妻女搬到澳洲相伴,但他得戴著電子腳鐐每天到警局報到。然而王晶卻因為在案中與受害者的「互動程度」高於高雲翔,被拒絕保釋。據悉,庭審記錄中載明受害女子「先後在浴室跪著幫高雲翔和王晶口交」,2人也在房間多次與受害者發生關係,現在傳出被害女子願意和解,但條件是高雲翔得支付1000萬澳幣(約合台幣2.3億)。
高雲翔在監獄關押90天後,日前終於獲得交保,但另一名涉案人王晶卻被法官駁回保釋聲請,據陸媒報導,法官駁回的理由是王晶「在該案中與受害者的互動程度高於高雲翔」,並指從案發現場的監視器畫面來看,受害者多次拒絕王晶的親密動作,他甚至搶了受害者的包包,並拉住女方手腕。
此外,法庭公布的證詞顯示,受害女先後在浴室跪著幫高雲翔和王晶口交,等到王晶睡著後,受害者才離開房間回家,2人甚至在房間多次與受害女發生性關係,導致被害人身體受到傷害。
但據陸媒報導,有澳洲當地華人媒體報導受害女現在有意和解,條件是高雲翔支付1000萬澳幣(約合台幣2.3億)。據悉,受害女在事件爆發後,承受不少壓力,甚至被親友說成「出軌」,讓她情緒受到影響,因此希望把案件轉為民事賠償,希望能趕緊落幕。只是高雲翔是否願意接受條件仍不一定,因為倘若他接受和解等同於承認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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