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在微博公開與因大S(徐熙媛)的離婚協議書,意外將大S的個人帳號、住家地址等私人資料公開,被檢察官依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法院今(19)日下午傳喚2人出庭,首次開庭大S未現身,由大S委任律師出庭,而汪小菲親自到場說明,只見他一派輕鬆,露齒燦笑,結束後緩緩離場,他表示:「剛剛我想說的話已經在裡面說得很清楚了,跟法官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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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開庭過程是否順利?汪小菲沉默不語,看到階梯他秒出聲提醒媒體:「小心啊!有台階。」汪小菲在離去前表示:「我還是會經常往返兩岸的,我非常喜愛這個地方,謝謝大家,謝謝。」
汪小菲對於被控公布個資資訊,他在庭上細數先前大S的行為,進行反擊。而大S提到銀行帳戶被公開,汪小菲強調那是購屋後專門開設用來支付尾款和貸款的戶頭,他每月匯款入帳、銀行自動扣款,「所以我一直覺得這個帳戶是我在用,裡面都是我每月付貸款的錢。」
汪小菲在庭上更提到,大S用他綁定的信用卡買奢侈品,指大S在離婚前花了1200萬元台幣送到韓國,他意有所指地說:「韓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到現在我只能猜。」汪小菲強調自己非常愛家庭,離婚後一年多來支付家用,花了至少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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