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男團B.A.P雖然一度聲勢如日中天,然而原公司惡待成員,導致團員陸續離開以外,讓粉絲相當唏噓以外,成員力燦更爆發多起性騷案,尤其他還曾在審理期間再度犯下狼行。今(1)天一審結果出爐,確定遭判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且3年內禁止在兒童、青少年與身障人士相關的機構服務。這比先前檢方求處的7年有期徒刑、限制就業10年、配戴電子腳鐐3年、緩刑4年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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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和解第12課今天以違反《強姦與性暴力犯罪特別法》(使用相機拍攝、使用通訊媒體的淫行)等罪名,判處力燦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且須完成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計畫,3年內都不得在兒童、青少年、殘障人士相關機構就業。另外,法院認為被告所有的犯罪行為都跟酗酒有關,客觀上來看友健康狀況不佳的現象,因此除了希望他能盡量不要碰酒,也特別要求緩刑期間力燦體內的血液濃度若達到0.05%以上,則不得接近受害者。
法院也說明力燦的犯罪內容,包含性侵受害者,以非法方式拍下性愛片並寄給對方,以及強制猥褻其他受害者,力燦還在審理期間犯下類似行為。「由於被告有偶像身分,會造成不小的影響。由於力燦已經刪除所有非法拍攝的影片,也沒有流傳給第三方,因此被告的強制猥褻嚴重程度相對較低。且被告有表現出具體的反省態度。量刑也以被告的年紀、職業、健康狀況、家族關係等來斟酌。」而前述「具體的反省態度」,則是力燦從去(2023)年9月起提供了20多次的反省文,有時候甚至每天會交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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