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徐熙媛和汪小菲在去年11月宣布離婚,不過卻爆出在未離婚就與女星張穎穎關係親密。對此,汪小菲於社群上澄清,隨後汪小菲又發文,除說明與大S談離婚過程中,他極力想挽回,更爆料:「結婚期間,徐熙媛長期通過他人處方服用違禁藥物,每月還要我給藥方100萬台幣,她幾次精神出現狀况都是本人在旁搶救。」對此大S經紀人回應,並解釋100萬元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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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經紀人聲明全文:
以下是我以經紀人的身分回應:熙媛從不做違法的事情,她也從來不強迫身邊的任何人做任何事。熙媛從第三胎流產之後身體便無法應付太大量的工作,尤其家中兩個孩子都還小,都是熙媛在照顧,所以她盡量把時間留給孩子;據我所知他們倆從結婚之後家中的開銷都是兩人平分,那100萬是熙媛收入減少後,小菲自願負擔的家用費用,離婚後依舊維持原狀,沒有多一毛錢,這是我所知道的狀況。辛苦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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