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資深女星連明月曾紅極一時,3歲就開始出來演歌仔戲,後來陸續加入「小明明歌劇團」、「葉青歌仔戲團」,與葉青長期搭檔演出,後來才淡出圈子。儘管年輕時超會賺,都捧著現金買房,曾在台北市東區擁有多處房產,豈料錢財守不住,為愛散盡財產,晚年只能和姊姊租屋相依為命。
連明月近日上《命運好好玩》節目透露當紅時期曾在台北市擁有多處房產,不僅在華視附近砸下3千萬開茶藝館,目前行情可能已破億,住家則是在統領百貨後面,在忠孝東路4段買下7、8、9樓合共100坪的房子。連明月不僅買房都捧著現金去買,開車也只開進口車雪鐵龍,她坦言「從小賺錢覺得滿好賺,沒被錢嚇到過。」
儘管錢賺得多,但連明月卻守不住,她表示以前工作人員向她借錢,每次都2、3萬這樣借出去,從來沒有還過,後來幫流氓男友家人投資生意,結果男友賭博,每期都簽上百萬元,每次槓龜時,連明月開支票看到金額手都會抖,最後為他散盡錢財,連房子都拿去賣。更慘的是,男友當時還會動手打她,連明月自招後來因為腦瘤動刀才清醒,終於和對方分手。
前陣子連明月在梧棲開歌廳,原本有賺到錢,又因為不會理財沒存到錢,如今沒房子只能和姊姊一起租屋,她也擔起照顧姊姊和姊夫的責任。連明月表示,現在自己單身,希望再有人來陪,唯一的條件就是要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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