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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知我心》女童星變學霸律師 替母討房成功

編輯 談雍雍 報導
發佈時間:2018/10/28 19:24
最後更新時間:2018/10/28 19:24
圖/翻攝YouTube、中華為孝協會臉書
圖/翻攝YouTube、中華為孝協會臉書

《星星知我心》是1980年代紅極一時的連續劇,以溫馨感人的劇情,打動人心更創下高收視率!而時隔30多年,5位童星長大後,際遇大不同。其中飾演老四「珮珮」的蘇慧倫,不僅求學期間是學霸,現在更是一名律師,今年更替媽媽提告,成功討回被人佔用的房地產。
 
老四「珮珮」蘇慧倫當年以憨厚形象收到喜愛,雖然後來沒在演藝圈發展,小學畢業後和父母前往國外求學,大學返台讀台大法律系,畢業又到美國留學,取得法學碩士,擁有多國律師執照,今年她更替母親提告,成功討回被人占用的房屋。

 
 
據《蘋果日報》報導,今年她替母親吳陵艷提告,成功討回母親遭人占用的房屋。原來吳陵艷多前年,曾是男子莊居旺營造公司的股東,2009年莊男向蘇母借了740萬元卻還不出來,2011年12月將原本位在2名女兒名下的房屋轉登記給蘇慧倫,但要求蘇家代償該間房屋的抵押債務568萬元,等同蘇母一共花了1308萬買下這公寓。

蘇母雖然買下公寓,但仍讓莊男一家人繼續居住原處,雙方2013年11月訂下租約,莊男及其子女住在原處,約定莊家每月須付18000元房租,但2016年11月起莊男未再付租。蘇家去年曾發函向莊男追尚未收款的10個月房租,而莊男卻回函稱房子只是「借名登記」在蘇慧倫名下,蘇慧倫於是提告要求莊男歸還。但莊男主張2009年他雖然有財務危機,但當時他是為避免波及女兒名下房產,才移轉登記到蘇的名下。

不過法官認為,若莊男所言不假,他在2009年出現財務危機,但他早在2008年就已將房屋贈與給女兒,又何必再移轉登記給蘇慧倫?因此最後判決莊男敗訴,應歸還房屋,並應給付15萬元,且從2017年9月12日起至遷讓返還房屋止,還是要按月給付1.8萬元租金,全案已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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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知我心#珮珮#蘇慧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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