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車插隊!陸7旬翁遭「用屁股」撞出門外 4個月後離世
- 編輯:黃若維
- 發佈時間:2026.04.24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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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一名老翁搭公車插隊,被其他乘客用屁股撞到車門外,造成頭部受傷,4個月後救治無效不幸離世。(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日前,中國大陸一名78歲唐姓老翁搭公車「插隊」,被其他乘客撞後摔到車門外,造成頭部受傷,4個月後救治無效不幸離世,家屬一氣之下將公車業者告上法庭,求償約7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22萬元)。如今法院判決出爐,認為老翁在事故中存在過錯,判業者免賠。
陸78歲老翁搭公車插隊「遭用屁股頂」摔出門外 4個月後離世
根據陸媒《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9月,78歲的唐姓老翁與其妻子當時在武漢一處公車站,當時他想從程姓男子的身後插隊刷卡上車,不料卻被程男用屁股向後用力一頂,直接從公車前門向後摔到公車站台上,導致其頭部受傷,4個月後因顱腦損傷併發肺部感染,導致呼吸衰竭死亡。
然而,程男的行為已經構成《過失致死罪》,2024年該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程男與老翁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各項損失共5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30萬元)並取得諒解。
家屬怒告公車業者求償322萬 法院判決免賠
不過家屬卻將公車業者告上法院,認為公車進站停車時,前門沒對準站牌最前端,右側車輪距離公車站台超過1公尺,若當時停靠位置在1公尺內,老翁就不會頭部受傷,於是求償業者醫療費等相關費用共約7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22萬元)。
對此一審法院認為,老翁摔倒後無明顯外傷、意識清楚可自行行走,且公車司機已及時停車查看,並反覆建議急救及報警處理沒有放任不管,此外家屬先前也已經獲得程男賠償,案件損失也已經獲得補貼,因此判業者免賠。
家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則表示,老翁事發後並無接受公車司機及其他乘客建議急救或報警,自身在事故及損失中存在過錯,業者不應承擔主要責任。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