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78歲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涉違反《香港國安法》遭重判20年,形同終身監禁。針對外界呼籲讓其「保外就醫」,香港懲教署署長黃國興昨(23)日斬釘截鐵表示,香港法律「不存在」保外就醫的規定,除非獲減刑或提早釋放,否則黎智英必須服完刑期才能離開監獄。
讓黎智英「保外就醫」? 港府強硬表態:法律沒這規定
香港懲教署昨日在赤柱監獄舉行2025年工作回顧記者會,媒體焦點全集中在剛被重判的黎智英身上,他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刑期最重的被告,同案另有6名壹傳媒前高層分別被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對此,黃國興也明確回應,強調香港法律體系中並沒有「保外就醫」的安排。所有在囚人士除非依法獲得減刑或提早釋放,否則都必須留在監獄內完成服刑。
黎智英健康惡化引關注 獄方:情況穩定
港媒報導提到,黎智英的健康狀況一直是辯方律師求情的主因,律師透露,黎智英患有高血壓、糖尿病、下肢肌肉發炎、視網膜靜脈阻塞及指甲問題等多種病痛。黃國興說,專業醫護人員對所有在囚人士一視同仁,黎智英目前在藥物治療及觀察下,身體狀況穩定,且在服刑期間與其他受刑人一樣,均可取得一切必須的醫療服務,相關安排並無差別待遇。
國安法修例門檻高 提早獲釋難如登天
除了駁回保外就醫的可能性,黎智英想要提早獲釋的機會也相當渺茫。根據修訂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在囚人士,其減刑門檻極高。除非懲教署署長相信該名囚犯在獲得減刑或提早釋放後,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通常無法獲得減刑。這意味著在現行法規下,黎智英要提早離開監獄的可能性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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