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歐盟放寬2035年燃油車禁令!豐田拋出:Made with Europe

Toyota主張再生燃料車視為零排放,「Made with Europe」政策。(圖/Toyota提供)
面對歐洲汽車產業轉型壓力持續升高,以及歐盟即將制定的新一輪產業保護與碳排放法規,Toyota近日正式向歐盟及英國政府提出政策建議,呼籲以更務實且技術中立的方式推動汽車產業減碳,避免過度嚴格的法規限制削弱歐洲製造業競爭力,Toyota除了主張將2035年新車二氧化碳減排目標調整為90%,並承認符合規範、完全使用再生燃料的內燃機車輛具有零排放法規資格,更提出「Made with Europe」概念,希望歐盟將英國、土耳其、日本等長期合作夥伴納入歐洲製造認定範圍,這項政策倡議不僅涉及未來燃油車與電動車的發展方向,也直接牽動Toyota在歐洲的生產布局,尤其是位於英國Derbyshire的Burnaston工廠,在現行Corolla即將迎來產品世代交替之際,能否獲得下一代車型生產任務,將高度取決於歐盟未來的產業政策。隨著歐盟推動《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工業加速法案)與《Automotive Package》(汽車產業政策方案),歐洲汽車製造業正面臨新的政策轉折,相關措施希望透過提高在地生產比例、政府採購限制及企業車隊規範,強化歐洲汽車產業面對中國品牌及全球競爭的能力。但Toyota認為,若將歐盟境外製造車輛全面排除在優惠政策之外,反而可能傷害長期投資歐洲的汽車製造商。
Toyota Motor Europe總裁暨執行長中田佳宏強調,Toyota在歐洲發展已超過60年,持續投入車輛、引擎與Hybrid油電混合動力系統的研發及製造,並與當地供應商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他直言:「Toyota不是歐洲的客人,我們就是歐洲汽車製造商。」Toyota因此主張,歐盟應由「Made in Europe」轉向「Made with Europe」,將具備互惠貿易關係的可信賴合作夥伴納入認定,包括英國、土耳其與日本,相關討論亦涉及加拿大及南韓等重要貿易夥伴。根據Toyota提出的數據,歐盟去年汽車產量約1,100萬輛,中國則達2,700萬輛;若將歐洲及主要合作夥伴的產業規模共同計算,市場規模可達約3,100萬輛,更有能力與全球競爭對手抗衡。

針對工業加速法案,Toyota建議歐盟採取循序漸進的在地化規範,在三年後逐步達到70%的歐洲內容價值比例,而非立即實施嚴格限制,計算方式應以車輛出廠價值為基礎,並納入工程設計、研發及最終組裝等創造的價值,而非單純依照零組件來源判定。Toyota同時要求,實質汽車產業規範不應早於2030年實施,以配合新車開發與供應鏈投資週期,此外針對整體車輛銷售的相關認定門檻,Toyota建議由原先提出的85%調降至70%,並讓公共採購、購車補助及企業車隊採用一致標準。燃料電池車方面,Toyota則主張暫時排除在相關在地化規範之外,讓歐洲市場及供應鏈有更多發展時間。除了製造政策,Toyota更希望重新檢討歐洲汽車二氧化碳排放法規,依照Toyota提出的市場預測,2030年純電動車約占歐洲新車需求45%,但現行減排規範所對應的純電車需求比例超過55%,兩者存在明顯落差,輕型商用車市場的差距更大,Toyota因此建議,歐盟應在2028年至2032年間建立五年平均合規計算機制,讓製造商能夠依照不同年度的市場需求調整產品銷售組合,而不必在單一年度承受過度集中的減排壓力。
至於2035年,Toyota主張將新車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目標設定為90%,剩餘差距則透過再生燃料及綠色鋼材等彈性機制補足,這項提案並不代表自動允許10%的新車銷售量保留燃油動力,因為車隊平均排放減量與動力系統銷售比例屬於不同的法規概念。更值得關注的是,Toyota希望歐盟正式承認「Vehicles Exclusively Running on Eligible Fuels」(VEEF),也就是完全使用符合規範燃料的車輛,並在法規上將其認定為零排放車輛,這項資格並非適用於偶爾添加再生燃料的一般燃油車,而是必須符合專屬燃料使用條件,並依照歐盟《再生能源指令RED III》建立統一認定標準,Toyota希望將減碳技術選擇從純電動車擴展至符合條件的再生燃料內燃機車,但此處的零排放屬於法規認定,並不等於車輛實際運轉時完全沒有排氣管排放。

考量商用車使用者對續航里程、載重能力及車輛出勤率的要求,Toyota建議輕型商用車採用獨立減排制度,2030年減排35%、2035年減排80%,同樣搭配五年平均計算機制,避免以乘用車標準直接套用商用車市場,Toyota也要求歐盟定期檢討政策,若電動車需求或充電基礎建設發展不如預期,應適時調整減排進程。英國方面,Toyota歡迎政府重新檢討ZEV零排放車輛銷售規範,並建議2030年乘用車零排放銷售要求最高設定為50%,輕型商用車則為40%,同時保留彈性合規措施至2035年,Toyota希望英國在2027年完成法規修訂,提前確立2035年政策架構,並參考歐盟五年平均計算制度,同時考慮建立英國版本的再生燃料車輛認定機制,降低跨國汽車製造商面對不同法規的複雜程度。
Toyota此次提出的政策建議,核心並非否定歐洲汽車產業電動化方向,而是希望政府在制定減排目標時,能同時考慮市場需求、基礎建設、產業投資及不同技術的減碳貢獻,從Hybrid油電混合動力、純電動車、氫燃料電池到再生燃料內燃機,Toyota希望維持技術中立原則,避免單一技術路線主導整體產業政策。Toyota Motor Europe企業事務長Matt Harrison強調,孤立只會削弱歐洲競爭力,歐洲擁有完整的產業能力、專業人才與值得信賴的合作夥伴,真正需要的是符合消費者轉型速度的政策環境。隨著歐盟工業加速法案、2035年排放規範及英國ZEV制度陸續進入關鍵修訂階段,Toyota的「Made with Europe」主張能否獲得政策制定者支持,不僅將影響歐洲汽車產業的競爭格局,也將直接左右未來Corolla等主力車款的生產布局,以及燃油、油電與純電動力在歐洲市場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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