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職棒大聯盟球星鈴木一朗,跨海控告違法使用肖像權的民事訴訟,今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鈴木一朗獲得勝訴,侵犯肖像權的台灣代理商,要賠償500萬台幣。
還記得3年前,鈴木一朗的肖像,跟著台北公車滿街跑嗎?當時鈴木一朗的經紀人岡田良樹就特地來台,控告「創信公司」要求賠償。
這場跨國官司,台北地院法官最後判決,被告的廣告代理商,得賠償鈴木一朗5百萬台幣,以及固定利息,並停止銷售鈴木一朗相關商品,還要銷毀侵權的產品和相關廣告;而這項判決也刷新歷來侵犯肖像權訴訟,判賠金額的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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