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港國安法細則7/7生效 警增七項權力執法

  • 發佈時間:2020.07.06 22:22
  • 最後更新時間:2020.07.06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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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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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今晚宣布,國安法第43調細則刊憲公布,從明天(7/7)生效。七項細則包括,緊急情況下警察不用經法院同意入屋搜查,限制調查人員離港,凍結、限制、沒收充公違法者財產,移除危害國安訊息及要求協助,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的授權申請,提供資料和提交物料。一共有七條條文允許港警在緊急情況下,有極大的權力執行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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