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商職教官,趁學生上體育課時,竟然搜索他們的書包,學生回教室發現,氣憤的錄影存證,校方表示,有學生被聞到有抽菸及檳榔味,才會同幹部搜書包,也的確搜到香菸,但律師表示,教官擅自搜索可能涉及民事侵權行為,或是妨害秘密罪。
學生:「喔,趕快看看。」
教官站在桌子旁,拉開書包拉鍊,仔細檢查夾層,搜完一個繼續搜,但其他同學都去上體育課,教官竟然趁大夥不在,擅自搜書包。學生:「搜完沒?教官他是搜完沒?」
學生氣炸錄影,因為被當成犯人搜索,將書包翻來翻去,真的會引發學生大反彈。「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對白:「把你們的書包,給我拿過來,給我檢查,報告教官,你不可以這樣。」
電影「那些年」中,教官要求學生拿出包包搜查,惹來全班同學丟包抗議,如今電影情節真實上演,校方這麼解釋。校方生活輔導組組長徐岳輝:「我們鎖定牙齒比較紅的那幾個同學,去檢查他們包包。」
校方教官黃孟斌:「是有叫班長、副班長陪同,回到教室檢查。」
儘管強調這班學生「紀錄不良」,之前曾抓到大量的香煙、檳榔,但律師認為教官行為仍然不妥。律師王志超:「教官去翻學生東西,需要經過學生同意。」記者:「校方說有幹部在教室陪同。」王志超:「我覺得這樣就變成是共犯了。」
因為書包屬於私人物品,教官已經涉及民事侵權行為,如果因此看同學的私密日記或是照片情書,學生可以依「妨礙秘密罪」提告,儘管本來就不該帶違禁品,但教官「防堵」招術,擅自翻包絕非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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