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桃園縱火燒前女友住家 二審重判6年四月

  • 記者:綜合
  • 發佈時間:2019.06.13 16:12
  • 最後更新時間:2019.06.1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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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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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消息發生在去年七月,桃園一名楊姓男子不滿張姓前女友分手之後,又另結新歡,結果跑到前女友家丟擲汽油彈縱火,幸好警消及時趕到沒有釀成悲劇,桃園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6年,今天高等法院二審改判6年四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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