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運動用品巨擘耐吉公司(Nike)與中國喬丹體育的侵權糾紛又有新發展,近年因侵權遭耐吉告上法院的中國喬丹,最近反告耐吉侵害商標權。有大陸網民用「賊喊捉賊」形容中國喬丹。
北京商報披露,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喬丹體育)提告耐克(耐吉)中國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8日在晉江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公開開庭,但未當場宣判。
報導說,被告擅自將原告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並具很高市場知名度和識別度的「喬丹」標誌用於推廣銷售其運動鞋商品的廣告(競價排名)中,侵害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原告損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40萬元)。
面對中國喬丹的提告,「耐克體育」和「耐克商業」表示,並未將喬丹籃球鞋等相關標識用於官網,只是用在後台關鍵詞,未構成商標侵權,也未構成不正當競爭。
這場「喬丹告喬丹」官司糾纏多年。2002年起,中國喬丹體育品牌就與耐克商業的Jordan Brand展開爭奪商標大戰。原版的Nike先後10次向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與商標評審委員會控告中國喬丹體育的「QiaoDan」、「喬丹」等商標侵權。
2012年,「籃球之神」、前美國NBA球星喬丹(Michael Jordan)親自出馬,主張喬丹體育的「QiaoDan」侵權,卻都以敗訴收場,甚至一路上訴至中國最高法院,經過4年纏訟,還是遭駁回。
對於「喬丹告喬丹案」最近出現的逆轉,法院雖仍未宣判,但大陸網民已按捺不住,諷刺中國喬丹體育是「賊喊捉賊」、「賊喊捉失主」。
但也有人認為這是正常商業行為,還反問「國外搶註中國知名品牌的事情少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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