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今天通過的共和黨稅改法案,將讓蘋果公司停泊在海外高達2523億美元(約新台幣7兆6086億元)的資金回流國內,而無需繳納大筆稅金,符合蘋果長久以來的一貫目標。
路透社報導,通過的稅改法案中,企業稅由35%降至21%,對蘋果來說不啻是一份厚禮。
但稅制專家表示,並非一切都順著蘋果的意願發展,參議院版本法案和最終版本法案之間的一項關鍵差異,可能會造成蘋果海外專利獲利所繳的現金稅實際上不減反增。
海外專利獲利相關規定對蘋果來說至關重要,因為將這些獲利轉移海外是公司數十年來的稅務管理基礎。
實際上,蘋果公司(Apple Inc)將專利和商標等其他智慧財產認定為旗下產品的大部分價值。然後將部分智慧財產權依海外銷售比例分配至海外低稅率國家子公司,根據銷售額估定專利權利金,接著再讓這些權利金流回愛爾蘭等那些低稅地區。
租稅基金會(Tax Foundation)研究經濟學家葉金斯(Gavin Ekins)說,稅改法案有兩項條款讓這項避稅花招顯得失色,一項是替海外專利獲利制定最低稅率,預估約13%。
另一項則是把美國專利授權獲利稅率,從標準公司稅率21%調降至13.1%,與海外專利獲利的稅率幾乎相同。
葉金斯說,國會共和黨議員「不希望你在決定智慧財產權存放地點時,稅率成為你考量的因素」。
他說:「這整個(措施的)用意就是要將智慧財產帶回美國。」
但國會最後通過的版本,卻遺漏對海外持有專利授權金匯回而不用課稅的任何明確方式。
加州大學稅賦教授、前美國國會聯合稅務委員會(U.S. Congres's 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幕僚長克萊巴德(Ed Kleinbard)說:「國會搞砸了。這有點奇怪,國會創造了一個專利盒(Patent Box),但又不給帶回(專利)的通路。」(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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