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商務部及工商總局今天發布公告,宣布執行聯合國安理會制裁北韓決議,下令北韓在中國大陸設立的獨資、合資及合營企業自決議通過日、也就是9月12日起120天內關閉。
同時,中國大陸企業在境外與北韓實體或個人設立的合資、合作企業,也應按照上述安理會決議要求予以關閉。
這項名為「商務部、工商總局關於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375號決議關閉涉朝(北韓)企業的公告」的文件,今天傍晚在中國大陸商務部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官網公布。
公告表示,聯合國安理會9月12日一致通過第2375號決議。為執行決議第18條規定,北韓實體或個人在中國大陸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應自第2375號決議通過日起120天內關閉。
這份公告並明訂,上述規定由中國大陸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但公告也指出,經安理會北韓制裁委員會逐案批准豁免的項目,尤其是非營利的、非商業性公用事業基礎設施項目,不適用上述規定。經商務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的相關企業,如需申請豁免,可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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