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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泛青衝撞議會被判刑 輿論依法看待


發佈時間:2017/08/17 15:24
最後更新時間:2017/08/17 15:24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香港13名泛民主派激進組織的青年近日被判刑8至13個月不等,事件引起泛民不滿,但大致上,香港輿論大都從法律角度看待事件。

13名被判刑的青年包括社會民主連線的黃浩銘和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被視為泛民的年輕代表,且是2014年「占中」運動後崛起的新生力量。

 

這次判刑的緣起,是2014年6月立法會在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畫時,包括黃浩銘等13名被告舉行反對東北發展集會,期間以竹枝衝撞議會大門,造成多名保安員受傷。

其後,黃浩銘等人被捕及被起訴,高等法院原訟庭去年裁定各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令,即以進行義務工作取代坐牢。

但代表政府的律政司指刑罰過輕,向上訴庭提出覆核。
 

高等法院上訴庭於15日裁決,同意原訟庭判處的刑期過輕,改判12人判刑13個月,另一人判刑8個月,各人立即被送往監獄服刑。

13名被告中,有1人沒有出庭,其後被當局拘補。

對於這次判刑,泛民極表不滿,其中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接受明報訪問時,認為事件對年輕人參與抗爭運動「會造成寒蟬效應」,並形容這是「制度的暴力」。

為了聲援被判刑的13人,多個泛民組織於16日晚在政府總部外發起集會,泛民部分立法會議員包括楊岳橋和毛孟靜等都有參加,各人慷慨陳辭,強調民間的相關抗爭不會因此停止。

但當提到司法是否公正時,明報引述本身是律師出身的楊岳橋說,仍要相信香港的法治,如果對司法失去信心,會失去最後一道防線。這種說法,相信也是許多港人的心聲。

客觀而言,儘管泛民方面不滿政府就這起案件提出上訴並要求法庭對被告處以更重刑罰,但社會主流意見至今對此少有質疑,原因是政府也是依法行事,沒有超出公權力範圍。

有分析指出,香港歷來只有自由,沒有民主,但在殖民統治時期,港人已深度相信香港法治不偏不倚,視為保護港人享有公正公義的力量。
 

久而久之,法治已成為港人生活在這個自由社會上的最後防線,早已在港人心中建立了權威性。

所以,在這起案件上,不難發現,大多數主流媒體也是抱持這種立場,即依法看待事件,少有受政治立場左右。

比如,明報17日在社評中引述法官的說法,改判監禁是要阻嚇暴力,不是阻嚇追求公義之心。

社評更批評部分泛民人士鼓勵年輕人為了追求公義而漠視法治。

星島日報16日也曾發表社論指出,法庭根本沒有打壓言論表達自由,只是不容示威者採用犯法、暴力、侵害別人權利的手法來表達訴求。
 

這兩家報章歷史悠久,在讀者心中具有一定程度的中立性,它們對此案件所作的評論,也許反映出許多人的基本看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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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泛民主派#青年#判刑#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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