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薪資委員會今天通過2018年一般企業的員工基本薪資調漲方案,平均漲幅為6.5%。這項方案若獲得政府批准,將自明年開始實施。
「民智報」新聞網站今天報導,越南國家薪資委員會經3次召開討論調漲一般企業員工基本薪資的會議,今天與會各方最終達成共識,同意企業員工基本薪資調漲的幅度為6.5%。
依照上述方案,直轄市企業基本薪資將由目前的375萬越盾(約165美元)調漲至398萬越盾;省級城市企業則由332萬越盾調漲至353萬越盾。
農村從290萬越盾調漲到309萬越盾;山地偏遠地區從258萬越盾調漲到276萬越盾。
報導說,越南國家薪資委員會將把這項方案呈交給政府,若獲得批准通過,將自明年起實施。
越南勞動法規定,企業員工基本薪資是雇主與員工商討月薪的依據;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最簡單工作的月薪不可低於基本薪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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