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抑制投機性購房需求,中國大陸北京市研擬推出「共有產權住房(住宅)」,即政府與市民雙方共同擁有房屋產權。辦法明定,「新北京人」分配不少於30%。
新華社今天報導,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日前跨部會聯合起草「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辦法,北京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城鄉房產管理局)為保障性住房專業營運管理機構,代表政府持有共有產權住房的政府額度。
辦法明定,滿足在北京市工作的非北京市戶籍家庭(新北京人)住房需求的房源應不少於30%。
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建設用地採取「限房價、競地價」與「綜合招標」等多種出讓方式,遵循競爭、擇優、公平的原則優選建設單位。
北京市住建委官員表示,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有利於抑制住房投資投機性需求,讓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
2007年,中國大陸江蘇省淮安市曾試點共有產權房。2014年,中國大陸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黃石、淮安6個城市列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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