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共享單車管理新規今天出爐,要求業者對用戶註冊實行實名制管理,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為改善人車爭道、違規停放等亂象,新規也提及完善自行車道和停車設施建設。
中國大陸交通運輸部上午在官網公布與其他9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內容與5月22日公布的徵求意見稿大同小異。
文件提到,「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即共享單車)在緩解城市交通壅塞、構建綠色出行體系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亂停車、車輛維護欠佳、企業未落實主體責任、用戶資金與資訊安全風險等問題。
「指導意見」指出,城市政府是共享單車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網絡和自行車停車設施,積極推進自行車道建設;採取正面和負面表列相結合的方式,規範自行車停放及管理。
這份文件還提出要引導業者有序提供車輛,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此外,「指導意見」要求業者對用戶註冊使用實行實名制管理並簽訂服務協議,明示計費方式和標準,建立投訴處理機制,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
為落實車輛停放管理責任,「指導意見」提出採取電子圍欄等綜合措施有效規範用戶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疑慮、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
至於共享單車屢被詬病的押金問題,「指導意見」鼓勵業者採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車服務。相關企業若已收取押金或預付資金,應專款專用,完善退還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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