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取締開車分心,華盛頓州交通新法今天上路,駕駛人若遇紅燈或塞車,使用手機觀看影片,將構成違法。邊開車邊化妝或吃東西,若因此導致車禍,也構成二級違規。
邊開車邊講手機或傳送手機簡訊,在華盛頓州現行交通法規底下,已經屬於違法行為。在23日正式實施的新法當中,則對於可能導致駕駛人開車不專心的擴大取締範圍,包括開車時手上拿著任何電子裝置,如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電子器材,今後將會遭到取締。
根據新法,駕駛人在駕駛途中,如果把手機拿在手上,就會構成違規,開車時也不得查看手機簡訊。就算遇到紅燈或塞車,車子處於靜止狀態,同樣不得使用手機觀看影片。
華盛頓州交通安全委員會(Washington Traffic Safety Commission)主席葛朗德爾(Darrin Grondel)表示,新法主旨在於,希望駕駛人「只要開車上路,就完全別碰手機。」
華盛頓州交通安全委員會統計,從2014年至2015年間,華州州內因為開車分心而導致的死亡車禍比例增加了32%;約有71%的駕駛人的開車不專心行為,都與手機有關。
根據華州新法規定,唯一允許駕駛人開車途中出現的手機使用情形,定義為「最低程度的手指動作」,例如手指按下或滑動的單一動作,啟動或關閉手機的某種功能。
今後如果駕駛人邊開車邊使用手機而遭到警方取締,根據新法規定,初犯將面臨136美元罰單,累犯則罰單金額調高到234美元。同時,警方會將駕駛人遭取締的違規紀錄通報給汽車保險公司,結果可能導致駕駛人因此面臨保費上漲。
華盛頓州公路巡警警長巴提斯特(John Batiste)指出,為了讓民眾有時間適應新規定,新法上路最初幾個月,警方將視同宣導期,僅給予違規民眾口頭警告。
另外,這項新法也對其他可能導致開車分心的行為做出規範。如果駕駛人邊開車邊化妝,或者邊開車邊吃東西,結果因此導致發生車禍或闖紅燈等交通違規,遭到逮捕時除了原本就須面臨的刑責之外,還要因為這些分心行為,另外吃上99美元的罰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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