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詆譭泰王幾句 判刑六、七十年! 聯合國呼籲泰國改善人權


發佈時間:2017/06/26 07:41
最後更新時間:2017/06/26 09:17

【鏡週刊報導】29歲單親媽,下有兩名稚齡幼女,上有久病母親,卻因為有人用她的電腦上網張貼有辱泰王的言論,就被判入獄56年,連舉報她的狂熱分子都於心不忍。

這位單親媽媽名叫Sasiwimon,清邁人,2015年8月7日被判入獄至今,已經服刑近兩年。BBC記者最近與其家人一同前往清邁女子監獄探視,穿著囚服的單親媽一見到女兒就伸出雙手擁抱,母女三人在1小時的探視時間當中,不曾鬆開相握的手掌。

Sasiwimon表示當初PO文褻瀆王室的友人,事後隨即消失無蹤,當警方找上門,她根本不知道發生甚麼事。她並不清楚泰國有一條詆毀王室的法律,警察要她簽自白書時,她以為只是例行公事。審判時,律師要她認罪好減輕刑期,她就這樣不明不白地被判刑56年,雖然後來特赦減半為28年,仍舊是當時同一罪名被判處過的最長刑期。

但今年6月初,這個紀錄又再度被打破。一名男子因為在網路上散播王室的照片和影片,被判犯了10個大不敬罪名,刑期共70年,特赦後減半為35年。

泰國上下對王室,尤其是已故國王蒲美蓬,一向敬重有加,不允許任何人發言侮辱,不時有人因而鋃鐺入獄。但自從2014年軍方政變,重掌大權之後,由於涉嫌詆毀王室而遭調查和判刑的案例,卻急速攀升,刑期也不斷加重,引起聯合國關注,呼籲改善人權。

根據聯合國統計,近3年來泰國政府提起的辱王訴訟,數量是先前12年總數的2倍,而且只要是被起訴,幾乎都難逃被關的下場,定罪的比例超過9成5。

更令外界非議的是,這類案例都在軍事法庭審理,定罪後立即入獄,沒有上訴機會;審理過程不對外公開,嫌犯名稱不公布,表面上是為了保護嫌犯安全,但實際上也否決了被告的基本人權。看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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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王#詆譭#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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