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鐵縱火案,第一時間港警一度擔心是恐怖攻擊,不過後來縱火者在受傷送醫的過程中主動坦承犯案,這名60歲的張姓嫌犯,在縱火時還大喊「他的兒子被害死」,但嫌犯妻子卻說,他們育有一子一女,子女安全無恙;警方調查後了解,原來這名男子有精神病史,而且縱火當天應該覆診卻沒有去醫院。
就是他,下半身的褲子都被燒到黏在腿上了,卻還忍住火燒,手持汽油罐站在站台,他正是這次意外的縱火狂徒。在那個驚險時刻,他被燒得皮開肉綻、痛到跪癱在地,後來被港警逮捕調查,原來他叫張錦輝,今年60歲,目前無業,但有案底、也有精神病史。
張姓嫌犯鄰居:「有點驚訝,因為平時看他沒什麼特別,他平時也會打招呼。」
平時看起來沒異樣的張姓嫌犯,卻在港鐵車廂潑淋易燃物,點火轟一秒後就變火人,他還不斷嗆聲叫「大家都去死」,接著還說他的兒子被害死,但港警在調查時,嫌犯妻子告訴員警,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子女安全無恙。
其實,香港地鐵在13年前也曾發生縱火案,當時65歲的男子嚴金鐘,選在上午上班尖峰時間,在車廂內點燃打火機引爆火警,後來醫生證實他有忘想症,也在2006年遭判無期徒刑。
好巧不巧的是,2004年的意外是從尖沙咀往金鐘方向,因為嫌犯叫「嚴金鐘」,他說要在這個站縱火,而10日則是發生在從金鐘到尖沙咀,雖是反方向但是在同一路段,類似的人為事故難道還要有下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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